事后,赵菁把这份协议称为“生死协议书”,并控诉园方协议书内容不合理,没有特别突出“严禁下车”等关键字眼。
“严禁开窗,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严禁携带宠物,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酒后、心脏病者驾驶。”
根据赵菁事后解释,汽车行驶了较长一段路,都没有看到老虎,所以我们就误判已经离开了“猛兽区”。
赵某被拖到13米外的平台上,另一只虎撕咬她的右脸。妈妈冲上平台,“用右手拍击虎”,被一只虎咬到背部右侧。“第三只虎冲过来咬住周某左枕部并甩头,周某停止挣扎。”周某被咬伤离世。赵某经救治脱离生命危险。
最让赵菁难以接受是脸部伤势,下颌骨骨折,右脸留下一道长达20公分的伤疤。
表达对母亲歉意是一方面,更多时候,她是在为自己“喊冤”,为自己名誉“正名”。
她解释:当时自己下车不是吵架,而是晕车,换自己驾驶。我们一家人在车内就商量好了。
她强调,三岁小孩都知道老虎会咬人,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当时是过了“警示牌”30多米,我就感觉是已经过了猛兽区。
赵菁为自己索赔金额为69万元,同时,为已故的周女士(母亲)提出149万元的赔偿金。
有,园方还出具了车损协议、六严禁通知单、警示牌照片等证据,以证明该提醒的都提醒了。
事发时,3号巡逻车立即冲出驱虎,随后8号巡逻车赶到一起驱虎,拉响警报、轰响油门。要求园方人员在驱虎入舍前下车施救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客观上也会造成更大人员损失,伤害。
2020年11月12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赵某承担。
由于视频长达40多分钟,实在太长了,节目组就剪辑了一个短片,并配上标题。
不得不承认,人其实是脆弱的存在。当失去集体,我们之于野兽,不过一顿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