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宠物食品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以18%左右的增长率增长,在2020年超过了1000亿元。
虽然宠物食品市场规模正在迅速扩张,但是目前国内包装宠物食品的渗透率不足20%,与欧美发达国家90%以上的渗透率相比,仍有巨大提升空间。
截止去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8个公告,共批准关于进口宠物产品共715个SKU。其中批准进口猫粮289个SKU,进口狗粮389个SKU;其他进口犬猫通用产品30个SKU。
2020年,共有21个国家/地区的宠物配合饲料申请进口登记,其中,申请数量最多的是加拿大,有115个产品,占总申请量的11.8%;新西兰申请数量为104个,占10.6%;此外,意大利和比利时的进口登记申请也逐渐增多。
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升增加单只宠物的消费、养宠人口结构的变动增加养宠人数、养宠观念转变提升包装食品渗透率,潜在的消费者很快就转变为现实消费者,市场增量因消费者的增加将会有明显的增长。
国内外众多品牌,不同品类的宠物食品增长迅速。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在2018年也出台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范市场,标志着我国宠物食品行业发展走向正规和良性发展道路。
宠物食品是饲料的一类,根据中国相关的法规要求,由中国海关总署按照饲料产品种类分别制定进口饲料的检验检疫要求。国外宠物食品进入中国,首先需要了解相关产品的出口国是否进入海关总署发布的《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同时还需要查询产品生产企业是否进入海关总署《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
同时,对于进口宠物饲料管理制度,还要取得农业业农村部核发的《进口登记证》,其中文标签要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卫生指标要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在准入过程中,宠物主粮和保健品,在准入后仍需要办理农业农村部的产品登记证,而零食一般不需要办理。此外,列入中国《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中的产品无法出口到中国。
1月10日,中国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名单,新增9家俄罗斯禽肉生产企业和2家禽肉存储企业获输华资格。目前俄罗斯获输华资格的禽肉生产企业已有40家,存储企业有5家。此外,在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上,中国海关批准了可对华输出的俄罗斯火鸡肉制品产品清单,并在官网中发布了获准俄企名单。
1月13日,俄罗斯联邦兽医与植物检疫监督局与我国海关总署官员就我国饲料与饲料添加剂输俄相关问题举行电话磋商。俄方表示,若后续再次发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与欧亚经济联盟要求不一致的情形,俄罗斯联邦兽医与植物检疫监督局将被迫对我国输俄的该类产品实施临时进口禁令。
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其中规定中国取消对含有反刍动物成分的美国宠物食品的禁令;允许进口含有家禽产品的美国宠物食品;允许进口含有第三国动物源成分的宠物食品,前提是该动物源成分合法进口至美国,符合美国国内宠物食品添加要求并可追溯至原产国。同时,中国已完成对美国24家新增宠物食品和动物饲料工厂的审查,并将这些工厂列入允许向中国出口宠物食品或非宠物食品的工厂清单中。
1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零售包装的狗食或者猫食罐头、零售包装的其他狗食或者猫食的税率将从15%降至4%。
2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0/173号条例,准许猫狗食品使用亮蓝色素添加剂(青色1号brilliant blue FCF)作为猫和狗的饲料添加剂。
2月13日,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正在制定一项新的五年计划,可能采取更严格的法规来改善动物福利和宠物所有权,这可能会促进当地的宠物食品市场。
2月14日,日本政府规定只允许出生后56天开始出售或转让幼犬和小猫。此外,预计政府将进一步改善宠物福利。2022年,新饲养的宠物猫狗将要求佩戴微芯片,以提高宠物主人的认识和责任感。
2月14日,中方对美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减半。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0/197号条例,准许猫狗食品使用诱惑红素(红色14号allura red AC)作为猫和狗的饲料添加剂。
2月18日,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完成了与中国海关总署沟通协调,中方批准经铁路运输对华出口动物源产品的条件。
2月18日,据欧盟食品安全局消息,欧盟动物饲料添加剂和产品研究小组对谷氨酸棒杆菌KCCM 80189发酵产生的异亮氨酸进行研究后,允许异亮氨酸可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
2月19日,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2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标准,有条件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30月龄及以上牛肉及牛肉产品的禁令,允许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要求的相关产品对华出口。
2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2020/238号条例,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1831/2003,批准一种L-苏氨酸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于所有动物物种。
2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因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发生了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止疫情,中国将暂停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的禽肉及禽肉产品的进口。
3月19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官方发布了一份关于《出口宠物食品可临时加贴中文标签在国内销售》的通知。内容强调,出口食品企业生产的三同产品在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加贴中文标签可在国内销售。
4月2日,《兽药管理条例》共计有5处修改:包括临床试验申请改为备案;简化进口兽药通关程序;增加未备案的处罚规定;增加了备案部门职责;删去了“进口兽药生物制品证明文件”。
4月9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53-2020号公告,即新冠疫情期间对于进口动物产品健康证书的临时要求。为确保进口,澳方允许进口商先行提交证书的电子副本供官方检查,还会要求出口国主管部门都对证书进行验证。
5月7日,浙江嘉兴海关发布消息,嘉兴海关在对出口宠物食品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计划,把“企业管理”和“出口验放”分离,促进产品出口提速增效。
5月15日,乌克兰食品安全局发布了《关于批准进口证书格式的命令草案》。乌克兰发布包含了涉及食品、饲料、动物源性副产品等品种在内的72种产品进口证书格式包括产品健康证书、兽医卫生证书及其他证书。
6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两则因发现新冠肺炎病例而被调查及停止输华的通告,包括英国禽肉未获我国准入不能向中国出口以及暂停美国泰森公司注册号为P5842的禽肉企业产品输华。
6月17日,根据北京市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海关将对动物源性食品以及活体动物(如:猫、狗等)不予放行。
7月14日,海关总署更新荷兰输华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共新增12家输华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
9月25日,海关总署更新意大利输华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共新增10家输华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
10月12日,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更新携带入境宠物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采信实验室名单的公告》有关要求,动植司会同监管司和科技司对海关总署采信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实验室名单进行了更新。
10月14日,经深圳海关办理的全国首票线上预约出境宠物检疫业务的宠物顺利出境。
10月29日,青岛海关所属即墨海关发布信息称,山东口岸出口的6只恶霸犬顺利通关,这是山东首次出口宠物犬,标志着山东地区养殖的宠物犬在国际市场实现零的突破。
11月16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海关发布数据统计。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烟台海关辖区企业出口宠物食品销售额已近10亿元。
12月3日,海关总署更新美国输华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其中,2月新增12家,3月新增7家,5月新增1家,9月新增3家,10月新增2家,11月新增2家。共计新增27家输华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
12月9日,连云港海关发布数据统计。据数据显示,1-11月,连云港地区共出口宠物食品1100余吨,货值超650万美元。